第41章 几年前的檀香山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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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尼禄。
  全名叫做:尼禄·耶尔达。
  我还有个中文名,叫做林布。
  尼禄这个英文名,是我自己起的,没什么別的意思,单纯只是因为和我的本名林布有谐音关係。
  別人一般称呼我为,尼禄公爵。
  但我知道他们私底下骂我,暴君尼禄。
  神选爵,这就是我的职业。
  一份让我的肉体升入天堂,灵魂坠入地狱的职业。
  我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杀人。
  因为工作需要,我杀了很多人。
  很多很多的,人。
  男的女的,胖的瘦的,老的少的,穷的富的,都一样……
  都是被杀就会死的……动物。
  我养了一只宠物渡鸦,把它从小养到大。
  偶尔我会顺便的从尸体上割一些肉,餵给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