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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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张祈笙去了洋行,花巨款又买了一台相机还有胶捲。
  第二日,张祈笙又到了书屋来。
  仅仅几日完成了这篇小说,只有四五千字,但构思蕴酿是用了很长时间的。
  张祈笙:“周叔,你的小说,成了。”
  迅哥儿放鬆了口气点了下头。
  张祈笙转头拿出自己的相机来,拍下这歷史性的一幕。
  还感慨著自己的相机买的有点晚了,不然能拍到更多有纪念意义的图像。
  张祈笙收集整理了下书桌上的手稿,一张一张的叠起。
  四五千字,手稿有著十几张。
  边整理边看了下手稿的內容:某君昆仲,今隱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闕。日前偶闻其一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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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第一段之外,后面的就都是大白话写的內容了: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迅哥儿的功底,不管文言还是白话都是极顶尖的水平。
  看到这些內容,还有手稿上的大標题,正是那篇狂人日记。
  张祈笙:“周叔,旁的都有,就是没有署名,还缺少您的名字,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