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9节-滚蛋吧!癩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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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浣纱巷里住的大多是公社干部家属,这样一个连橄欖绿和劳动蓝都穿不上的乡下小子,突然“贼头贼脑”地出现在这里,自然会格外扎眼,也格外可疑。
  “哪儿来的野小子,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
  为首的瘦高个儿男孩趾高气扬的用手指著陆弥的鼻子。
  “我来找同学!她就住在这儿!”
  陆弥突然往左侧横移一步,轻描淡写的躲开了从身后偷偷扑过来,试图抢夺自己手上东西的孩子,让对方扑了个空,脚下拌蒜,差点儿来了个狗扑屎。
  在三米之內,没有人能够偷袭陆弥。
  他倒是能够理解这些熊孩子的气势汹汹,只是本能的领地意识,狗路过都得挨顿揍,何况还是陌生小孩,这些半大小子们往往都是小野兽,正值肆无忌惮的年纪。
  正在附近玩翻花绳的几个小姑娘嫌弃的看著这些吵吵嚷嚷的男孩们,这是又要打架了,真是野蛮粗鲁,赶紧躲的远远。
  “谁是你的同学,你是来干什么的?把手上的东西交出来,让我们检查一下。”
  被其他孩子簇拥在中间的瘦高个儿男孩上前一步,显然盯上了陆弥手里用碎拼布整齐包裹的东西。
  在围住陆弥的孩子们眼里,他们成功逮住了一个“小偷”,还带“赃物”呢!
  “抢劫是犯法的,你们最好离我远一点儿。”
  陆弥一退再退,牢牢护住自己手里的东西,要是没能送到正主儿手上就让人给抢了,岂不成了笑话。
  他说错了一点,建国后第一部《刑法》要在1980年1月1日才会正式施行,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现在更是没有,未成年人徒手抢劫现在没什么正经条例可依,虽说有少管和劳教等著,但是只要不涉及反革命,案值不大,比如像抢个书籤什么的,基本上罚酒半杯就完了。
  陆弥要是真的腹黑一点儿,包裹里面放进一张粮票,转头报告治安所,性质立刻就变了,因为抢劫粮票≈抢劫国家经济命脉≈……=全家倒霉,连父母的单位都要受连累,这才叫真正狼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