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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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杰克!”老汉克直起身,看到杰克,脸上露出笑容,“你小子跑哪儿去了,一天没见人影。我还以为你掉进熊洞里了。”
  “去河狸溪碰了碰运气。”杰克扬了扬手里的河狸肝,“运气还不错,弄到了点新鲜的。”
  老汉克的眼睛亮了。“河狸肝?这可是好东西!玛莎最喜欢用黄油煎这个。”他接过杰克手里的东西,毫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小子,正好赶上晚饭。今天玛莎燉了牛肉,你可有口福了。”
  杰克没有拒绝,他今天来,本就是为了吃饭,更是为了“聊天”。
  饭桌上,玛莎婶婶果然把那块河狸肝用黄油煎得焦香四溢,配上燉得烂熟的牛肉和刚出炉的热麵包,让饿了一天的杰克食指大动。
  他一边大口吃著,一边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了今天的经歷。
  “河狸溪那边,確实像您说的那样,没什么油水了。”杰克喝了一口热汤,暖意从胃里传遍全身,“我等了一整天,才看到一只。而且,那里好像还有別的猎人。”
  “別的猎人?”老汉克停下了手里的刀叉,抬起头,“这季节,还往山里跑的猎人可不多了。你看到是谁了吗?”
  “看到了。”杰克放下勺子,装作回忆的样子,开始描述起来,“一个很高大的男人,得有六英尺三英寸高,非常壮实,络腮鬍子,背著一把很旧的夏普斯步枪。他走路没声音,在林子里待了一晚上,连火都没生。”
  杰克每说一句,都在仔细观察著老汉克的表情。
  当他说到“很高大”、“络腮鬍子”时,老汉克的脸上还只是好奇。但当他说完“走路没声音,一夜没生火”时,老汉克的脸色明显变了。
  他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惊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像是敬畏,又像是忌惮。
  “他叫什么名字?”老汉克的声音低沉了几分。
  “他告诉我,他叫阿什。”杰克缓缓说出了这个名字。
  “阿什!”老汉克手里的叉子“当”的一声掉在了盘子里。他旁边的玛莎婶婶也停下了咀嚼,惊讶地看著自己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