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矿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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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书吏终日忙於案牘,对各项税赋收入甚为熟捻。
  这收入其实远少於黎珩预期,若是没有矿引收入,一年下来也就入帐不到一万两现银,这个收入可养不起手下这三千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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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丁银怎么就这么点?按照郡內通行的五公五民计算的话,登峰在册三万人口的地丁银至少应当有六万两。”黎珩很是关心未来自己收入的重要来源。
  “大老爷有所不知,登峰境內多山少田,且往年一亩地能有四石收成已是不错,辖內村庄耕地也是四处散落,难以釐清,因此皆是採取买扑制度。”
  “那这矿引是怎么个说法?”见地丁银上是没有更多创收希望了,黎珩的目標又换到了矿引上。
  “本镇地域矿苗丰沛,乃是本郡重要的矿產地,因此外领客商络绎不绝,前任大老爷曾下达过禁令,禁止庶民私自开矿。”
  “按照以往的规矩,各大商行和作坊需要出资认购矿引,才能凭票在官营矿场购买原矿。”
  各地士族掌控了所有土地上的產出,官营矿场在大周很是常见,至於为什么不將原矿做成成品再卖,是因为大部分士族重武力不善经营,大周歷史上的官营锻造场,冗员严重,且成品根本不能適应小民的需求。
  歷史上甚至出现过主持锻造场事务的吏员为了完成任务,强行將锻造好的劣等品摊派给小民购买,导致民怨沸腾的事件。
  在因此掀起几次民乱后,各领士族也是吸取了教训,慢慢形成矿场官营,民间匠户或行商负责从矿场购买原矿,冶炼为成品进行销售的局面。
  那书吏说著登峰镇矿引之事,忽然停顿了一下,面色犹疑,隨即继续道:“然矿利甚厚,民间盗採成风,屡有强人在山中啸聚矿徒,私铸兵甲,视王法於无物。”
  “捕盗司就没有派人去剿灭吗?”
  黎珩很惊奇,登峰镇的前任领主怎么可能允许外来人动自己的钱袋子,要知道这矿引收入可不是小数。
  “前任大老爷在时曾严令捕盗司进山弹压,但贼人牢甲利兵,已成气候,近两年捕盗司多次进山,但不仅没有剿灭贼寇,自身人手反而折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