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6章 这踏马还是大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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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前年后的几场朝会,带给大明的影响可谓是相当深远。
  首先是御史台终於完成了拆分。
  监察司针对的是整个大明,包括官老爷和百姓,监督官老爷们是否有贪腐,审查地方衙役的案件,决定是否移交至大理寺衙门。
  纪律司则是专门针对包括勛贵在內的所有官老爷们。
  与之对应的,则是刑部和大理寺乃至地方衙门也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制。
  大理寺由原本的朝堂单位改为由朝堂到地方的多级衙门,接管了地方官审案、判案的权力,管理方面直接受上级衙门的管理,地方衙门能监督、能建议但是不能直接管理。
  原本专门执掌刑律制定和天下刑名的刑部更是一分为二,一部分划归內阁,负责制定非律法性质的条令,另一部分改组警衣卫,专门负责刑部案件之类,相当於接手了地方官老爷和衙役们查案、审案部分的权力。
  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划归內阁的那部分只能制定条令而不能制定律法。
  比如《大明律》。
  再想修改《大明律》,內阁或者说內阁下属的刑部只能在皇帝每三年一次的接见百姓时提出修改意见,是否修改,要经过所有被皇帝接见的百姓投票决定。
  没错,老登已经做好了接见百姓的准备,甚至还准备渡让一部分权力给这些被他接见的百姓。
  在这方面,老登的想法更是让杨少峰嘆为观止——每三年,由民部在每个州县隨机选择三个务农的百姓,三个做工的百姓,由地方衙门安排人手送他们进京,锦衣卫全程陪同。
  民部选人的时候,要由皇帝、监察司和纪律司、锦衣卫、大都督府全程派人监督。
  名单在送到地方衙门之前要全程密封,这些人在到达京师之后则是由皇帝和內阁安排住处,锦衣卫和警衣卫、大都督府全程派人保护,就连《大明报纸》都得全程派人跟著。
  各种乱七八糟的规矩一大堆,配合著那几条动不动就“准许天下人勤王”、“准许天下人清君侧”的祖制,整个大明已经变得让杨少峰都感觉既熟悉又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