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2003年NBA选秀大会
更新很快,看到就是赚到。
  在詹姆斯和锐步签下那份天价代言合同之后,他就是状元的不二人选,这就是商业联盟的特殊性,他的价值就在那里。
  保罗的建议是直接选詹姆斯,从商业角度来讲,杨帅和詹姆斯一起打球的话题性十足,并且同为本土球员的他们也能得到俄亥俄州球迷的大力支持,那种以往只有ncaa球队才能享有的待遇。
  毫无疑问,作为经纪人的保罗考虑的更多还是影响力和商业上的元素。
  隆多的建议是交易合适的即战力,今年的状元签换个优质二当家是完全没问题的,他甚至提到了加内特。
  杨帅和加内特是私下好友,而森林狼如今也面临困局,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卖票,詹姆斯能做得更好,而且这么操作之后森林狼可以名正言顺渡过没有首轮选秀权的这几年过渡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强行冲成绩又后继乏力。
  如果换不到好的二当家,隆多的建议是和活塞队交易,然后用榜眼签选安东尼。
  他的理由和之前是相似的,因为这一届所有新秀球员里面,安东尼的即战力是最强的。
  所以单纯选秀角度来说的话,现在安东尼和詹姆斯是1比1。
  杨帅接着把目光望向了雷·约翰逊。
  “我更倾向于勒布朗。”
  约翰逊的选择也是詹姆斯,不过他的想法和保罗不同。
  他是觉得詹姆斯的技术特点更适合杨帅。
  一般的高中生明星球员,包括杨帅在内,在高中时期都是超级得分手,但詹姆斯是个例外,他的团队意识和组织能力明显要比其他人更强。
  皮蓬当初在公牛队是和乔丹斗了一段时间,发现怎么也斗不过乔丹,这才被迫转型成了组织前锋。
  但詹姆斯并不需要这个过程,因为他一进联盟就是组织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