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枫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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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话,天幕下,李斯、诸葛亮、狄仁杰、包拯等人下意识皱起了眉头。
  “胡闹。”
  身为坚决的法家拥护者,听到这话,李斯气得吹鬍子瞪眼,险些没能稳住自己的仪態。
  “法乃国之根本,若无威严,岂能震慑黔首,令四海归服。”
  “將法度视作歌剧表演,任由民眾当作谈资,只会损害法之尊严,也不符合商君愚民之道,这枫丹的法律,未免也太过胡闹了些。”
  不只是李斯,诸葛亮等人同样眉头紧锁。
  作为军务出身,诸葛亮最清楚军法无情,在军中,必须令行禁止,方可服眾。
  正因如此,他才会挥泪斩马謖。
  军法如此,国法亦然,若是法律毫无威慑,毫无尊严,就不能对违法之人进行震慑,继而便有违法乱纪,鋌而走险之辈。
  於国於军,都绝非好事。
  比起他们,狄仁杰和包拯思考的更多。
  或许是因为在他们这个时代,对於法律更多体现在运用与博弈上,尤其是他们身为朝臣,很多时候需要对上位妥协退让。
  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是胡来,第二反应就是枫丹是正义的国度。
  小吉祥草王也说过,水神芙卡洛斯从不缺席审判,可见其对法律的重视。
  但她为何要让审判变得如此戏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