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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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披赤色披风的青年將领,正是陈烈。
  而他问话的那人,亦是一个年轻人,年约弱冠,相貌堂堂,正是太史慈,字子义。
  不错!太史慈终究还是投效了乞活军。
  自撤走看守宅院士卒的第二日,其便向陈烈討了一匹马,出了不其城,持著陈烈亲自给的信符,在各乡里间穿梭了七八日。
  然后回不其城后,其先回了一趟宅院,隨后便来到县寺说他愿投效。
  至於他为何愿投?或为其母之劝,或为陈烈之感,亦或为一展胸中抱负。
  真实为何,也只有他本人知晓了。
  陈烈当时闻言,自是大喜过望。当即任他做了参军。
  虽然陈烈知道太史慈在歷史上是赫赫有名的东吴大將。
  但那也是一路成长达到的高度。
  而今,其年不过二十,骑、射之术也极为精湛,但若要论带兵打仗的本事,陈烈认为还是无法与眾將比。
  好在的是,其识字算数,甚至可以说在整个乞活军中都算“高文化水平”了。
  可以说是“文武双全”了,天资摆在这,再加上实践锻炼,其成就不可论也。
  所以,陈烈任其为参军,一可参赞军事,以示信重,二也不至於使眾將嫉妒。
  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