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8章 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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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地名医辛为富户丁之子壬诊治,壬患有重病,辛虽尽力施治,但壬最终仍因病情恶化而亡。丁认为辛医治不力,导致其子死亡,將辛告上官府,要求严惩。辛则辩称,自己已尽医者之责,病情恶化非人力所能为。问如何断案?】
  “太阳底下无新鲜之事。”
  “医患矛盾,自古皆然啊!”
  苏润感慨了两句,几乎没有思考,就开始写判词了。
  根据《大炎律例·杂律》规定,对於过失致死,需判断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即『过失杀』需满足『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
  所以,若名医辛已尽到义务,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应承担壬过失致死的责任。
  苏润笔走龙蛇写完草稿,就到了判题最后一道。
  这道题是官府失职导致误判冤情:
  【某地县令癸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因证据不足,误判平民亥为盗贼,將其拘押数月。后经上级官府复查,发现真凶另有其人,亥被无罪释放。亥要求官府追究县令癸的失职之责,並要求赔偿其被拘押期间的损失。癸则辩称,自己是依法办案,不应承担责任。】
  相比於乡试,会试这几道判题,都是很有代表性的案子,即便是放到几百年后,也是常见。
  苏润根据《大炎律例·职制律》条例中的『同职犯公坐』,给出了判词。
  同职犯公坐:官员因失误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將判题答完,就只剩下了表和史论。
  表的题目是《谢恩表》,就是说士子寒窗苦读十载,终金榜题名,得以入仕,此乃人生一大幸事,亦是皇恩浩荡之体现,士子当感恩戴德,铭记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