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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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已经猜到了太上皇和康平帝的心思,他便乾脆先认下,態度端正。
  “臣不该隨公主前往永寿宫,此乃臣失察於宫规,一罪也。臣见公主取出火銃,未能坚决劝阻,反而……应其所求,讲解器用之道,虽本意是告诫其危险,但终究酿出意外,惊扰圣听,二罪也。手銃走火,臣担忧公主安危,只来得及护住公主周全,却不及保全殿內器物,以致贡品毁损,三罪也。臣甘领陛下与上皇一切责罚。”
  他没有辩解太多,也未提及建寧拿火銃指著他脑袋的事,毕竟这种事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
  还能真指望顺寧帝和康平帝偏著自己,惩治建寧不成?
  就算真能做到这一步,又如何?
  建寧不得记恨上自己?
  顺寧帝和康平帝嘴上不说,心里能对自己没有意见?
  若是今夜过后他就能返回东寧那还两说,关键是往后他还得在京中常住呢!
  实在犯不著干这种得罪人不落好的事。
  不过他自陈的“三条罪状”,那也不是隨便说说的。
  第一条跟去永寿宫,可是太上皇开了金口吩咐的,他只是听命行事。
  这会儿虽然揽到自己身上,但你个糟老头子还能真好意思拿这一条说事?
  第二条也是抓大放小,什么叫“未能坚决劝阻”?那就是我劝了但她不听!
  最关键的是,火銃可不是我带进来的,而是建寧拿出来的,这一点必须要说清楚!
  至於第三条,走火的时候我忙著护著你李家的宝贝女儿和宝贝妹妹呢!打烂了东西你们还真好意思找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