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 > 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 第26章 「新闻学」的魅力(求追读)

第26章 「新闻学」的魅力(求追读)

更新很快,看到就是赚到。

⚡ 自动翻页 开启后阅读到底自动进入下一章
⚡ 开启自动翻页更爽 看到章尾自动进入下一章,追书不用一直点。

  《伦敦快讯》的办公室里鸦雀无声。

  那位提问的年轻编辑,手里的笔都掉在地上,但却浑然不觉。

  所有人都被麦可说的话震惊到了。

  《內政部高度讚扬本报,称其为『伦敦的良心』》?

  这不是在公然挑衅內政部吗?

  要知道,英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新闻出版机构,但內政部无疑拥有著对伦敦所有报纸的生杀大权。

  作为英国中央官僚体系的核心机构,內政部负责国內治安、言论与出版管控。依据 1795年颁布的《煽动叛乱法》以及《褻瀆法》,对报社的政治性、煽动性內容有著直接监管的权力。

  对於危险的煽动性言论,內政部一般有好几种套餐任君选择。

  套餐一:对刊发煽动推翻王室政府、詆毁议会、挑动阶级矛盾、褻瀆宗教內容的报社,內政部可直接签发搜查令,查抄报社印刷厂、扣押稿件、逮捕编辑和出版商。

  直接给你一锅端了,直接团灭。

  套餐二:向报社发布书面警告,要求刪除敏感內容、停发特定专栏,若拒不执行,可直接宣布报社“危害公共治安”,勒令临时/永久停刊。

  这是把你锅砸了。

  套餐三:监控报社的编辑团队与撰稿人,对“危险作者”进行约谈、警告,甚至限制其发表。

  这是给你塞口球。

  所以,可以说整个伦敦报业,没人想和內政部沾上边。

找书更快
都市同人玄幻游戏武侠历史仙侠科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