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接阵,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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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从远处观望,父亲也依旧辉煌耀眼。
  泰温·兰尼斯特的战甲,连他儿子詹姆的镀金套装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大披风由无数的金缕丝线编织而成,重到连风都无法將其吹起,一旦上马则几乎將坐骑后腿完全遮住。
  普通的披风鉤扣无法承受如此重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趴在肩头,相互对应的小母狮,仿佛隨时准备一跃而出帮助主人撕咬敌人。她们的配偶是一只鬃毛壮伟的雄狮,昂首立於泰温公爵的巨盔顶,一爪探空,张口怒吼。
  听我怒吼。提利昂嘀咕。
  三头狮子都是纯金打造,镶了红宝石眼睛。盔甲则是厚重的钢板鎧,上了暗红色瓷釉,护膝和铁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是黄金日芒,每一个鉤扣都镀上了金。红钢鎧甲经过一再打磨拋光,在旭日光芒中鲜亮如火。
  如果让红袍女巫看到,恐怕会感嘆光之王不过如此。
  提利昂想著,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
  他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高的马,这么壮的人。黄底的三黑狗旗在他身后的侍从手上飘动著。
  是“魔山”格雷果·克里冈。
  克里冈的装备半点也称不上华丽,和父亲的比起来就像是烂铁。但是提利昂只知道,这身甲的价格可能只有父亲盔甲的二十分之一,但重量却是五倍。
  魔山的盔甲是深灰色的厚重钢板,其上布满擦痕和磕碰,是长期剧烈使用的痕跡,没有任何纹章或装饰。佩剑则是一把双手巨剑,然而在格雷果爵士的手中,使起浑如常人拿叉子一般轻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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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利昂大人,泰温公爵请您回到中央阵型,这边的部队交给我指挥。”
  提利昂没有丝毫的推辞,他不打算逞能涉险。
  “好吧魔山,这边就交给你了,想必高山氏族的朋友能和你很合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