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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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十五,元宵节。
  钢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庭里,旁听席坐满了人。有媒体记者,有政法系统的干部,还有陈小虎的家人——他父母和妹妹都来了,坐在第一排,紧张地搓著手。
  林凡坐在旁听席的角落里,穿一件普通的夹克。他不想太显眼,今天是陈小虎的主场。
  上午九点,法官敲响法槌:“现在开庭。传上诉人陈小虎到庭。”
  侧门打开,陈小虎在法警的陪同下走进来。他穿著便服,不是囚服——这是再审案件的特殊安排,表示对案件可能存在错误的审慎態度。
  四年牢狱生活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跡。27岁的人,看起来像三十多岁,眼神里有种超越年龄的沉静。但今天,那沉静里带著一丝期待,一丝紧张。
  他走到被告席,转过身,看向旁听席。看到父母和妹妹时,眼睛红了,但很快忍住,点了点头。
  “上诉人陈小虎,你对原审判决认定你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法官问。
  陈小虎深吸一口气,声音不大但清晰:“有异议。我没有打人,我是被冤枉的。”
  “请陈述你的理由。”
  陈小虎开始说。从2006年8月14日晚上说起,他和几个朋友在夜色酒吧喝酒,庆祝一个朋友生日。喝到半夜,大家都醉了。他记得自己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在走廊里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撞在墙上。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按在地上打。
  “打你的人是谁?”检察官问。
  “当时灯光暗,我没看清。”陈小虎说,“但后来在医院,警察给我看照片,我认出其中一个是李强。可警察说,是李强指认我打了他。”
  “你说你被李强打了,为什么现场的人都指认是你打了李强?”
  “我不知道。”陈小虎摇头,“我真的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很多事记不清。但有一点我记得很清楚——我没有打人,我是被打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