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5 章 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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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室里安静得能听见日本人的粗喘声。
  高碕沉默了整整半分钟,才开口:“沈部长,日本政府承认战爭期间给东南亚各国人民带来了苦难。
  但是,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釐清——南华成立於1950年,而战爭在1945年就结束了。
  贵国主张的索赔权利,法律依据是什么?”
  沈昌焕端起茶杯,用杯盖拨了拨浮在上面的茶叶,眼神看了一带旁边的条约司司长。
  条约司司长会意,翻开一份文件:“高碕,关於法律继承问题,我方向贵国提交过详细的法律意见书。今天我再陈述一遍。”
  “1949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政府曾正式向贵国提出战爭赔偿要求,索赔金额20亿美元,涵盖日军在法属印度支那造成的一切损失。贵国外务省当时回復称『正在研究中』。”
  “1950年四月,法国与南华正式签署《法南条约》,法国將原法属印度支那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债权,包括对日索赔,全部转让给南华共和国。
  条约第十一条第三款明確规定:法兰西共和国將其在印度支那地区对日本国之一切战爭索赔权利,完整、不可撤销地转让给南华共和国。
  这份条约的副本当时已通过外交渠道送交贵国。贵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高碕的嘴唇动了动。
  1950年法国人送来条约副本时,外务省认为南华只是一个地方政权,不值得认真对待,隨手把文件归档了事。
  谁能想到五年之后,那个“地方政权”已经吞併了整个中南半岛,把军队开到了印度边境。
  条约司司长继续道:“1954年,暹罗王国公开宣布加入南华,暹罗国王签署的《加入议定书》第三条明確规定:
  暹罗王国將其一切对外债权,包括对日本国之战爭索赔权利,全部转移给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