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防弭三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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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陈防弭蝗蝻三策疏》
  “窃闻天灾流行,国家代有。今岁湖广亢旱,河涸土焦,蝗孽潜滋,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蝗之为害,甚於水火,一旦腾飞,千里赤地,民无所食,则变乱丛生。故防之於未然,弭之於將萌,其急务莫过於此。学生不揣冒昧,谨陈三策,曰:察於微,攻於早,用其残。”
  开篇点明危害与紧迫性,提出“察、攻、用”三层递进的总体思路。
  “其一曰『察於微』,即严查卵块,明赏罚以督实效。当前官府已有挖卵之令,然学生以为,须得法。
  应晓諭乡民,使其易识。划定重点区域(乾涸河湖滩涂、上年蝗跡处、荒田隙地),由保甲、里长分段包干,限期排查。
  掘土须深及尺余,见卵即收,集而焚之或深埋。官府当派员抽查,查实有卵未报或挖掘敷衍者,罚;举报隱匿或挖掘彻底者,赏。如此,令出必行,查挖方能落到实处。”
  这是將现代普查、责任制、奖惩机制融入古代保甲制度的具体化建议。
  “其二曰『攻於早』,即多法並举,灭蝗蝻於羽化之前。若卵已孵化为蝻(幼虫),则须全力扑杀。其法有五:一为『以禽治虫』。鸭、鹅等家禽,尤喜食虫,可大量驱赶至有蝻之滩涂田地,纵其啄食,此乃天然之法,省力而效宏。
  宜劝导百姓广为畜养,或由官府协调,集中鸭鹅群巡迴放牧。
  二为灰药阻杀。广备石灰、草木灰,待蝻虫聚集爬行时,於其周围撒布灰圈,或直接泼洒,可阻其行动,促其死亡。
  三为开沟陷杀。於蝻群行进前方,挖掘深沟,沟壁陡滑,驱其入內,集中掩埋。
  四为篝火诱杀。成虫有趋光之性,於夜间旷野燃点火堆,下置水盆或挖浅坑,飞蝗扑火坠坑,可大量灭杀。
  五为悬赏捕杀。鼓励妇孺老弱,以布兜、网罩捕抓蝻虫、飞蝗,按量给予钱粮奖赏,使灭蝗成为人人可参与之利事。”
  这一段是核心,系统提出了生物防治(鸭鹅)、物理防治(灰、沟、火)、以及发动群眾(悬赏)的综合治理方案,思路清晰,方法具体,且都是古代技术条件下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