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用四年时间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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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爷传下来的劳保军大衣成了无价之宝,只有在气温降到十度以下的夜晚,他才捨得裹著它入睡。
  他的皮肤被废土的紫外线和红土染成了一种粗糙的古铜色,原本还带著点高中生婴儿肥的脸颊完全凹陷了下去,下頜线像刀削过一样锋利。
  那双手,骨节粗大,手心和虎口布满了厚厚的黄色老茧,指甲缝里永远嵌著洗不乾净的红泥。
  如果现在把他扔回现实世界的街头,绝对不会有人相信这是一个刚满十八岁的高三学生。
  这分明就是一个在大西北种了半辈子地的老农。
  但比起外貌,变化更大的是被开拓到两百平方米的农场。
  这块地,已经被江临伺候成了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
  土豆和黄豆的轮作机制,在这四年里被他执行得一丝不苟。
  收完黄豆的地,他会把豆秸全埋进土里,沤成绿肥,撒上大量草木灰,第二年把土豆种在这片熟地上。
  而原本种土豆的贫瘠地块,则换上黄豆,靠著根瘤菌慢慢回血。
  扩大到十平米的南瓜更是成了精,藤蔓不仅爬满了排水沟,甚至顺著残垣断壁往上攀,把半个地窝子都盖在了一片绿荫底下。
  江临在乾涸的河床里找了一块还算平整的凹陷石盘,自己打磨了一个简易的石臼。
  每天傍晚,他会把泡发的黄豆放进去,加上点处理过的雨水,用木棍一点点捣碎,过滤出浑浊但满是豆香的汁液,放在火上煮沸。
  一碗粗糙的无糖豆浆,配上烤得软糯的土豆,再加一小撮用水焯过的南瓜藤。
  在废土上,这就是实打实的碳水、蛋白质和维生素的三重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