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燕大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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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燕大演讲?
  小说《孽债》的销量趋於平稳之后,陆由甲粗略地给自己算了个帐。
  按照新改革的《书籍稿酬试行规定》,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
  从1至2万册,每万册5%;一百零一万册以上,每万册0.5%。
  《孽债》的销量在61万册左右,恰好对应五十万零一至一百万册每万册0.8%的標准。
  当然这个规定不是死的,下面的杂誌社是有权利对此进行一定程度的微调。
  拿基础稿酬举例,新规规定著作稿的稿酬是每千字六至二十元。
  其中,一般著作稿、也就是小说,每千字六至十五元。
  確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才可按每千字十六至二十元付酬。
  可陆由甲在稿费改革后发表的几篇小说,稿费都超过了千字十五元的標准。
  这也算是杂誌社针对作品质量和销量,基础稿费上下能浮动的灵活性了。
  像《孽债》本是每万册0.8%的標准,可这篇小说大幅带动了《收穫》杂誌的销量,杂誌社自然也愿意投桃报李,给他执行每万册1%的標准。
  话又说回来,其实就算提高了印数稿酬也没提高多少稿费。
  新规计算印数稿酬的核心变量是千字单价,也可以理解为基础稿酬。
  1760.1%61=1073.6元看吧,这年头书卖得再好其实作者得到的也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