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 93 章 093(2 / 2)

穿书前,她是美术特长生,打小便跟着身为书画家的爷爷练字画画,之前记忆虽然没了,但写一手好字,画一幅美图,若家常便饭,信手拈来。

举手之劳的事,换个人她便直接答应了。

只是王婶……

沈青青不是个没脾气的,她清楚村里的流言蜚语是怎么来的。

她会帮忙,但绝不是这样答应。

王婶八面玲珑,瞧出她的犹豫,忙道:“上次我听你问怎么做鞋,想是你男人鞋子不合脚了,王婶儿我别的不行,做鞋子的活儿可是村里头一个,你若肯帮我写了对联儿,我帮你做一双便是。”

话音刚落,见沈青青从竹篾框里拿起出副厚实的鞋底,杏眼悠悠看向她。

“王婶,这是我自己胡乱做的,也不知知道纳的对不对,正好您来了,帮我看看吧。”

王婶心里哼了声,还没看鞋底如何,先数落道:“没人教还能把这么厚的鞋底缝在一起,已经很厉害了,只不过纳鞋底也是有技巧的,搞不好穿两天就……”烂了。

王婶说着说着没了声,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鞋底上。

麻线排的规规矩矩,也很密实,把鞋底勒得很紧,看上去哪儿像是第一次纳鞋底的人干的活儿?

王婶轻嗤一声,不知她从哪儿买了副鞋底,摆这装手巧。

“你自己做的?”

“是,看刘婶做了一次,我就自己摸索着来,您看还行么?”沈青青说话柔柔弱弱,颇为诚恳,王婶本是不信,可听她讲了,心底竟不自知的信了。

但听她提起刘氏,不知道哪儿冒出股气,突然想走,她把鞋底随意往旁边一扔,敷衍难掩,“挺好的,既然帮不上你,咱也不好求这个字,我灶上还炖着菜,就不多待了。”

刚起身,胳膊让对方一把拉住,王婶低眼,无意发现沈氏细白的指尖上明显有不少细小破口,怕是让针扎的。

到底还是个手笨的。

“婶婶可是在煮肉?”沈青青柔和一笑,王婶顺势坐了回去。

“实不相瞒,阿洲喜欢吃王婶做的腊肉,说您做的特别好,我手笨,学不来厨艺,想这两日他应该快回来了,如果王婶能分我一小块,我包您婚礼上的对联儿绝不丢面。”

王婶家的男人是屠夫,腌肉、腊肉什么的常年不断,一小块肉对她不值一提。

既是一块肉就能换回来的,可比纳鞋底容易多了,她当即应下,听沈氏仍在称赞她手艺,自己笑的也合不拢嘴,心情大好,非拉着她去家里吃顿晚饭。

难拒美食的沈青青刚跟王婶出了院门,见小路尽头走来一群人。

沈青青认出领头的正是跟阿洲一起务工的工友,心中一喜,踮着脚尖巴巴望着,直到人群走近,也不见阿洲的身影。

仔细问过,才知道阿洲几日前遇到个富贵打扮的男子,对方似乎有事求他,软磨硬泡的,让阿洲在饶州城里多住两日,工友看出沈氏忧虑,笑着让她不必惦念。

待人走了,沈青青扭对王婶道:“婶婶,我突然不太舒服,今日就不去叨扰了,腊肉也等我明日写好对联儿送去时再拿吧。”

“嗐,你这小心眼的,以为我不清楚你哪儿不舒服了?不就是你男人让别人留下,晚回两日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留在城里逛花楼了呢。”

王婶笑着,看沈氏面色越来越不好,遂而闭上嘴,扯着她胳膊要往自己家里走,沈青青摇着头,要往回走。

“就你一个人,又不会做饭,今夜就在我家吃了,你若要不舒服,就等吃完了再回家休息!”

王婶难得心情好,想邀人去家里吃饭,但见平日温顺娴静的沈氏面色坚定,婉言拒绝,心里不太痛快,终是作罢。

听王婶嘟嘟囔囔的走了,沈青青疾步回了屋,拿出个方正的粗布巾,麻利地收拾起东西。

她对自己的事向来心宽和顺,往日在山上独居吃不上饭的时候,也从未慌乱过,挑拣几个野果果腹便是,彼时遇到村里风言风语,她也只是在自己身上找问题。

可阿洲是她唯一的例外。

他当初伤的有多重,沈青青历历在目。

那些刀剑的伤口干脆利落,处处杀招,不是寻常悍匪能留下的。

阿洲是有仇家的。

按照常理来说,他一个干粗活的爷们儿,哪儿会有富贵人家莫名强留他。

他怕是已经惹上了麻烦!

天角刚泛起蒙蒙蓝光,正在熟睡的孟西洲猛然从榻上惊醒,抬手拂去,额间满是细密的汗。

他又梦到了那个女人,她满手染血,拿着刀子在他身上一下一下的切着,不轻不重,却足矣让他痛的死去活来,又不能轻易痛快死去。

孟西洲眸色冷若寒冰,起身披上外衣,走至厅内,闻见一股淡而诱人的香气。

他垂眸,瞧见桌子上放着盘点心。

孟西洲素来不喜食甜,但从昨夜他就没吃过东西,迟疑片刻,还是拿起来尝了一小口。

虽是冷了,外皮依旧酥脆,最重要的,这点心是咸甜口的。

不知怎的,肚子里的馋虫被勾了起来,侍从听见主屋动静敲门进来时,恰巧撞见自家主子在吃点心。

眼瞧着那一小盘点心都要被吃光了,主子手边还没口热茶喝呢。

侍从立刻折身出去为他端来了茶水,再回屋时,盘子里的点心都空了。

“这点心不错,也是娇兰做的?”孟西洲来了几次小宅都是娇兰跟来伺候,遂而随口问起。

侍从眉头轻皱,“回爷的话,不是娇兰,是娇云昨夜送来的,说是刚做好,凉了也不怕硬,属下本想拦住,一听是咸口点心,便让娇云放在这了。”

看爷吃的风卷残云,他试探的问:“要不要属下再去问下梅园,可还有多余的,给您带些拿回府中?”

“不必,一个点心而已,不过拿来随意垫补下。他擦了擦嘴角上沾着的碎渣,”此时天色不早了,先赶回国公府,一会儿还要进宫参加宴席。”

今日是上元节,按例白日宫内会设宴,诏近臣与皇亲国戚进宫赏赐,待到傍晚,皇帝会亲临朝天门举行的花灯庆典仪式,与万民同庆上元。

以孟西洲的身份,自然要同老国公夫妇一同进宫面圣。

待娇云去到主院,准备打听主子走没走时,恰好遇见有人端着空盘出来。

“等等,这盘子是我们梅园的,交给我吧。”

娇云接过盘子,又问了那人收拾时可是空的,听他答是,便欢喜的走了。

这盘点心是沈娘子昨夜亲自烤的,做法是跟娇玉学的,沈娘子之前试了几次都不理想,不想昨夜那锅倒是分外美味,娇云打听到主子在主院休息没有叫膳,便暗自取来一盘送了过去。

如今见点心都被吃了,自然开心,只等着下次主子来时,能请沈娘子去侍候。

此刻,梅园内的沈青青对此毫不知情,她同娇玉在屋子里做花灯,提字谜,忙的不亦乐乎。

想着今夜上元节,汴京八方烟火,十里华灯,可惜几人同病相怜,无缘出府去看,沈青青便提议,在梅园里搞一出赏灯会,待晚上邀请同守小宅的杂役仆人们一起来赏。

显国公府,正厅。

老国公爷同国公夫人魏氏坐在一处用餐,魏氏见国公爷几次提筷,又几次放下,不由得跟着担心起来。

“爷,您这是怎么了?是不是饭菜不可口,我让香菱去换些别的来……”

老国公爷年近半百,虽显老态,但浓眉大眼,面相英俊,他蹙着眉,长叹口气,“不是,唉,还能有何事让你我这样发愁?还不是子思的婚事,我听安怡院人来报,昨夜他去小宅住的,压根没回来,直接避开同你我相见了。”

魏氏柔柔一笑,宽慰道:“爷,世子娶亲之事我看还是先放放吧,世子这次能平安归来是佛祖保佑,可爷没觉得,世子同往日不太一样了?他虽然胳膊腿儿都没毛病,但遇刺落水,失了记忆,终究是病,还得让大夫继续来瞧,先给他治好失忆症,再谈其他的吧。”

老国公爷听了魏氏一番话,才想到子思儿时就犯过失忆症。

他四岁时,曾被府里一个疯婆子抱走过,后来人找回来了,除了受过外伤,还丢了记忆,连爹娘都不会叫了。

“你说的对,他这失忆症已不是头一次犯了,的确该治好,萧应说他这一年在村子里生活,丢了往日记忆,别说世子身份,就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好在他已经把以前的事想起来了,要不然几日后到了他母亲的忌日,我还有何脸面去给她上香呢。”

魏氏并非国公爷的原配,国公爷的原配洛氏在生产时突生意外,撒手人寰,魏氏是太后还在世时指给国公爷的,为的也是照顾好刚出世不久的小世子。

魏氏虽是续弦,但同国公爷感情很好。

她性情温婉,待世子如己出,多年来只生有一女,女儿孟思然已在前年出阁。

“我已问过太医,这病症颇为罕见,他们不曾遇到过,拿不准该如何医治。”

话音未落,老国公猛叹了口气,“那这可如何是好?”

“爷莫要着急,太医说有一游医名叫霍羡,妙手回春,四海行医,医治过失忆症,不如请府内派出些人去找来为世子医治。”

“好!子思养了那么多人,天天闲着,是时候让他们为主子尽一份心力了。”

老国公夫妇这头刚商议妥当,听下人来报,小公爷回府了。

夫妇二人刚让下人加了碗筷,孟西洲便撩帘进了门。

“子思,快来,一起用膳。”国公爷见是他来,面上愁容一扫而光。

孟西洲本只想来请个安,就回院换身衣服,但见二人炙热期盼的眼神,他面色稍缓,坐过去陪着用膳。

他方才刚吃了一整盘的点心,现在非但不饿,还很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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